在女性意識抬頭的現代社會,你是否也覺得男性沒有以前那麼Man了呢?擔心社會上出現一股把男生從小就女性化的潮流,美國多名男性大學教授開始研究一種「男人學」,倡導男生從小就該培養男子氣概;但另外也有研究發現,外表陽剛一點的男性容易外遇,在健康制度較好的國家,反而比較不受歡迎。

40年前的美國,無論是電影裡還是整個社會的氛圍,都是崇拜有陽剛味的男性,越Man越受歡迎,但現在呢?大學教授泰格指出,「現在男性正被巨大的沮喪和不確定感包圍,而且整體而言,被女性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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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軍人的老婆在網路上討論有關軍人外遇問題,她們痛批第三者竟然要丈夫離婚,並希望軍方能正視這個問題,避免因此而毀了家庭。

一名因老公和軍中女兵出現外遇的軍人老婆在網路上留言指出,「到營區去希望長官處理丈夫和那女兵的事,結果那女兵一點都不覺得自己錯了,還兇她,太沒天理了,軍人都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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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偽造車牌差點讓甜蜜夫妻鬧婚變!花蓮市一名張姓男子三天前接到停車繳費通知單,由於車子停放位置是在戲院門口,讓張姓男子的妻子懷疑老公可能是帶妹妹去看電影,有「外遇」之嫌;幸好經過查證才發現,是車牌遭人「偽造」。

明明銀色小轎車的車牌清楚顯示「2918TP」,但為何另一台看起來比較老的車,車牌竟然也是「2918TP」怎麼會這樣?兩輛不同的車竟然有一樣的身分證字號,而且還害銀色小轎車的車主張先生差點跟老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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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認祖歸宗不成,曹姓婦人帶著女兒燒炭身亡,她留下「咒文」,詛咒她外遇對象蘇姓男子的老婆家族「世代有外遇、最後絕子絕孫」、「要化為厲鬼附身蘇妻家人,為女兒報仇。」內容連警方都嚇了一跳。

42歲的曹姓婦人和中市某牛排館蘇姓老闆婚外生一名女兒,曹婦希望女兒認祖歸宗,但蘇某的太太雖未生育,卻認為曹婦是為了分財產拒絕,曹婦因而想不開,涉嫌先在食物下藥迷昏女兒,替自己及女兒換上紅衣服,並寫咒文、遺書,再燒炭雙雙死亡,房東18日上午收房租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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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調查另外一半有沒有劈腿,竟然可以像驗孕一樣馬上驗出來?實際測試果然短短十秒鐘就可以檢測出精液反應,但醫生說,外遇試劑成份中的磷酸對鹼性有反應,精液是鹼性當然現形,這種試劑就是用噱頭來賺錢,由於效果不是百分百,還可能搞烏龍導致感情破裂。

打開包裝,記者循線取得這組抓劈腿試劑,不是藥品只是試劑,一盒2組就要1500元,按照說明書上的指示,把A、B試劑混合,只要伴侶背著你劈腿,7天內都可以用這個試劑檢驗出來,就像驗孕棒一樣,才短短幾十秒鐘馬上驗出來,速度之快恐怕連醫療院所都沒有辦法這麼快驗出精液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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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心母親拋夫棄女,害女兒在國中時三次險遭喝醉酒的父親性侵,女兒後來遠赴北部求學、工作、戀愛結婚;不料母親竟打電話恐嚇女兒結婚未經同意,婚姻不算,還辱罵女兒是不要錢的妓女,和女婿是狗男女,要脅兩人離婚。女兒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現年卅歲簡姓女子控訴六十七歲媽媽,說就讀國中時,母親長期離家,導致父親三度酒後欲性侵她,幸好奮力抵抗才未被父親凌辱,事後電話通知母親,媽媽竟說這是家醜,不要對外聲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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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樹林頭派出所警員陳信宏,素有「尋人達人」封號。警員陳信宏於99年1-3月間尋獲失蹤人口計13人,讓這些失蹤人口能夠與家人團圓。陳員日前尋獲一名自94年11月離家出走女子,經通知失蹤者母親從屏東縣林邊鄉趕來接回失蹤多年的女兒,該母女在所內見面時,兩人即抱在一起痛哭,令陳員十分欣慰,也忘了忙碌的疲憊。

 警員陳信宏自去98年警察特考班畢業後,於3月調派至樹林頭派出所服務,平時除利用勤區查察機會加強查訪外,在執行巡邏、臨檢等各項勤務發現可疑時能立即主動盤查,每次處理失蹤人口案件更是小心求證不願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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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交」到底算不算通姦?林姓婦女為了抓姦,用MP3錄音機蒐證,錄下丈夫與外遇對象「口交」時的聲音,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台北地檢署卻因為「口交」不算通「姦」,昨天予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林姓婦人發覺丈夫盧姓男子行為異常,因而懷疑他有外遇,遂於去年五月22日晚間,在盧姓男子車上藏放MP3錄音機蒐證。盧姓男子旋即外出並且一夜未歸,等到盧姓男子回家,林婦趁機取回MP3,赫然聽見丈夫與女同事在車上親吻愛撫,甚至丈夫要求女同事「口交」,女同事則要求愛撫私處的限制級談話,最後還錄到盧姓男子向汽車賓館櫃臺詢問房間位置與早餐地點等對話,遂認定丈夫與人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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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某公立高中林姓女教官,因孩子探視權問題,在辦公室與蔡姓前夫發生爭執,林女一時氣憤,拿雨傘、掃把揮打前夫;此外,她又在MSN暱稱標題上咒罵前夫「不是男人」、「無良敗類」等,士林地檢署12日依傷害、公然侮辱等罪將她提起公訴。

這名30歲的女教官,與前夫在97年協議離婚,約定小孩監護權歸屬林女,蔡擁有探視權。去年6月前夫去幼稚園看兒子,但小孩已被林女接回家,他探視不成,到該所高中找前妻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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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法院的一項判決認為,長達五年以上沒有性生活,不能成為離婚理由。

南韓一名男子向法院表示:他和妻子因為性格不合,已經有五年多沒有性生活,因此提出離婚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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