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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兒子安心讀書,本已感情破裂的夫妻倆約定一年後,等兒子高中畢業再離婚。於是,倆人在婚內簽訂了一份特殊的協議──未來離婚協議書。昨日,妻子王波來到漢陽區建橋街司法所詢問該協議是否在離婚時具備法律效力。

  王波和丈夫馬衝結婚18年,兒子17歲,馬上讀高三。今年3月初,丈夫的婚外情人找上門來和王波談判,徹底打亂了王波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馬衝看事情敗露,遂拿出了協議書要求離婚。考慮到兒子即將念高三,王波怕影響兒子的成績,於是希望離婚的事情在一年後辦理,這一想法也得到了馬衝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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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的胡燕(化名)最近很煩——兩年前,她知道了爸爸有婚外情,爸爸叫她別告訴媽媽,他一定改正。可幾天前,胡燕發現爸爸仍和那個“外遇”在一起,還把家裏的錢交給那人。

到底該不該告訴媽媽?如果告訴了媽媽,這個家會不會破裂?如果不告訴媽媽,會不會害了媽媽……這些問題每天糾結在胡燕心裏,讓她吃不香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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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義大醫院婦產部婦科莊姓主任為人看病,從診療檯一路發展出婚外情。女方陳姓丈夫上網罵莊是「我所見過最沒有醫德的醫生」,莊姓醫生竟控對方妨害名譽。法官認為醫師和病人發生不倫,醫德確實有爭議,因此判陳男無罪。

杏林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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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八十四歲的陳姓榮民,廿三年前娶小他四十二歲的妻子,當時妻子已與他人暗結珠胎,五個月後產子,他雖寬容以對,但他妻子卻又外遇產子並離家十餘年。他不甘將身後退伍俸留給妻子,上月訴請離婚獲准。

「我對她沒有恨,離婚主要目的是讓她無法領退伍俸,是希望符合社會正義。」昨天陳姓榮民談起拋夫棄子的妻子,不願口出惡言,但對法院判決,表示「很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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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某因自己外遇導致妻子提出離婚,他非但沒主動修復關係,反而借著酒勁打開家中煤氣,打算與妻兒和岳母同歸于盡。家人奮力反抗才未釀成慘劇。昨天,楊浦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姚某有期徒刑4年。

  今年2月16日深夜12時許,家住楊浦區控江路802弄的陳女士正在看電視,突然聽到外面傳來“救命”聲。陳女士出門看到,樓下鄰居羅女士和母親、兒子站在樓道內,身上只穿了內衣褲,羅母額頭流血,於是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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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院昨天宣判一件醫病通姦案而引發的妨害名譽案,法官與檢察官對「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構成要件的認定有落差。怎麼罵才不會構成犯罪?起碼要罵得文雅,就是「罵人不帶髒字」。

刑法妨害名譽罪的「誹謗」、「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是以粗鄙或不實的事謾罵;檢察官認為被告沒有陳述任何實事,就罵人「沒有醫德」有貶損醫生名譽,因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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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李姓女子住院期間結識病友江姓計程車司機,兩人住院八天期間,在吸菸室、洗衣間及浴室親吻、性交,後來她嫁人,卻又不甘心江姓男子去大陸娶妻,除向丈夫自爆這段風流韻事,還告對方。檢方查明真相,對江姓男子處分不起訴。

李女的丈夫是在她聲稱遭性侵後火冒三丈,代她提出告訴。李女指控,她九十四年七月因精神障礙疾病住院,同樣住院的江姓司機,數度帶她到吸菸室、浴室親吻、猥褻及性侵害,還自稱是流氓,要她不得聲張,出院後還帶她到多家賓館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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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烏地法院9月將就一名8歲女孩訴請與50幾歲丈夫離婚的案件開庭。今年4月,葉門的法院判決一名8歲女孩婚姻無效,理由是她的年齡還未到青春期。

阿拉伯文的「祖國報」報導,沙國女孩的婚姻是她父親作主,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將她嫁人。女孩的母親已代女兒向首都利雅德以北的一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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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被他搞瘋了」,失婚的陳姓女子和呂姓男友交往兩年多,月初提議分手,沒想到呂竟是恐怖情人,不但傳簡訊騷擾,甚至將她上空照掛上即時通,還天天到她上班處徘徊,陳女前天聲淚俱下向警求助。

廿六歲的陳姓女子哭訴,她十八歲就結婚,但這段婚姻並不美滿,只維持了兩年就離婚。目前她在檳榔攤上班,獨自扶養年幼的女兒,她很擔心恐怖情人不斷騷擾,「萬一我出意外,女兒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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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起結婚改採登記制,內政部長廖了以認為民眾為此要跑戶政事務所,實在很不便民,強力推動以自然人憑證即可上網登記結婚,隨自己高興,想要什麼時候結婚,只要上網就可。

為了宣示他推動這項便民活動的決心,在最近一次部務會報上,廖了以特別裁示戶政司要克服重重困難,努力達成,據了解,他在全國戶政日慶祝活動上曾表示,未來一年內要推動自然人憑證上網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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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內政部規畫中的結離婚新措施,婦權團體不解指出,如果上網登記就可以結婚,離婚卻還要經過諮商,婚姻關係易進難出,政府不就是另一種形式的「詐騙集團」,讓兩個痛苦的人留在婚姻關係裡,有這個必要嗎?

中央大學性卅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指出,相較於結婚上網登記即可,兩廂情願的離婚還要經過諮商,婦權人士多年奮鬥,就是要爭取兩性自主結合、自主分手的平等關係,看來這個目標還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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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軍職的大學郭姓副教授有寫日記的習慣,高中時交女友的往事都寫入日記,不料他的律師老婆偷看後醋勁大發,質疑他搞外遇,不僅在日記加註「玩人家老婆」、「淫蕩下賤」等眉批,還到處告狀。郭認為尊嚴受損,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郭姓副教授原本在中科院工作,九十二年退伍後,把他所有的個人物品、日記等裝箱密封帶回家,沒想到太太趁他不在擅自開封,取出日記翻閱;太太看到日記中記載他廿年前高中時交女朋友情形,竟醋勁大發,在日記上加註眉批數落,還將部分日記影印,爭吵時就提出侮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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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鐵工張宗勇花卅萬元娶回大陸籍妻子曹紅英,因個性不合發生家暴,太太藉詞要賺錢養大陸孩子而離家;昨天兩人相約在台中火車站前談判離婚贍養費再起口角,張竟當街持刀把太太砍成重傷,送醫垂危。

張宗勇(五十歲)行凶後,把凶刀棄置人行道旁花盆,躲進附近國光客運車站廁所;管區一分局繼中派出所警網據報馳至,依目擊者指點,衝進廁所逮捕張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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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三十分,A先生站在東京池袋一家銀行外等著約會對象到來,看到她蹬著高跟鞋搖搖擺擺地穿越馬路,A先生的臉馬上亮了起來。

恭子才二十歲,年紀足足是A先生的一半,留著一頭烏黑濃密的長髮,圓圓的杏眼,迷死人的微笑,咯咯笑時更是說不出的可愛;她的襯衫半開,露出誘人的乳溝,A先生自己卻是個四十歲的禿頭男子,一身皺巴巴的灰色西裝加副眼鏡,十足糟老頭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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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板橋市國小退休老師楊森鴻懷疑太太楊戴月雀外遇,昨晚在住處涉嫌一刀殺死太太。楊森鴻隨即到派出所自首,警方漏夜偵訊。

警方勘驗現場發現,楊森鴻(六十五歲)在住處屋內裝設監視器防盜,還拍下他殺妻的過程。他承認殺妻,後悔一時衝動鑄下大錯。他的兒女哀傷的說,他們的父親五年前退休後,生活無虞,但常會胡思亂想,並與母親吵架,他們為人子女夾在中間,非常為難,費盡唇舌苦勸,排解他的心結,無奈還是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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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一名已婚計程車司機,因擁有大片土地,又領了一筆土地補償金,沒想到他包養的中國籍二奶竟夥同四人設局仙人跳,強拍裸照並逼簽五百萬元本票及悔過書,事後司機未付款並報警。

涉案的中國籍女子何燕芬(三十八歲)及四名同夥事後逃逸無蹤,經兩個月找尋,何女及同夥曾正義(六十六歲)日前到案說明。何女辯稱,她嚇壞了,根本不知發生什麼事。曾男供稱僅是幫忙協調,未策劃詐騙,警方昨依妨害自由及恐嚇罪嫌將二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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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女子與已婚張男友分手後,張頻以簡訊、電郵騷擾,長達6年,黃女有時一天接到20通電話,被迫更換三十多次號碼,仍無法躲過,不但聽到電話聲響就怕,還要靠鎮定劑入眠。

黃姓女子以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向法院訴請張姓男子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及十六萬餘元醫藥費。法官認為,張姓男子長期以粗鄙詞句批評黃女,並一再糾纏要求性交易,構成「以傳送文字損害人格尊嚴,並使黃感受到敵意」的性騷擾行為,裁定張賠償十六萬餘元醫藥費,還要支付40萬元非財產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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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謝姓男子酒後常半夜體罰就讀國中、高中的兒子,太太出面求情還被遷怒,致罹患憂鬱症;母子向屏東地院聲請家暴令,要求謝搬離住處至少半年,法官核准。他搬出去後嗆聲:「我無家可歸,要死大家一起死。」法官已指示警方加強保護。

四十多歲謝姓男子是水泥工,與太太結婚十多年,育有一對兒子,謝常在深夜酒後返家,指責兒子不聽話、看不起他、功課不佳,拍打、腳踢兒子房門,叫醒他們後喝令靠牆罰站「聽訓」。孩子如回嘴,就罰他們交互蹲跳或伏地挺身,謝如認為動作不標準,還拿出BB彈槍瞄準兒子們重點部位,讓他們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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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許姓男子4年前遇到同姓的許女,許女吹噓父親是鋼鐵公司董事長,家世顯赫,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並奉子結婚,許姓男子說,婚後許女變成另一個人,不但騙走他的存款,還打傷稚女和他,他已受不了,決定休妻,昨天法官判准離婚。

許女被丈夫控告傷害、偽造文書、侵占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確定。彰化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法官表示,許女經合法通知都不出庭,行方不明,判決許姓男子勝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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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任職電腦公司開發工程師的沈姓男子,最近因與妻子感情生變,為挽回芳心,昨天下午三時起,陸續狂發求救簡訊,製造被綁架勒贖的假象。中和警察分局為了救人大費周章,過濾通聯記錄後,追查出這起烏龍事件,並在板橋火車站找到當事人,今天依誣告罪嫌送辦。

中和警察分局上午表示,沈姓男子的妻子六日下午心急如焚向國光派出所報案,指稱接獲先生疑似被綁架的「緊急簡訊」,內容宣稱已經發生危險,要代為向警方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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